聖詩發展概述

聖詩發展概述                                                                                        許開明牧師

今天是教會聖樂主日,宣道題旨為“唱詩有益,生活有力”,筆者特別整理此文〈聖詩發展概述〉從中更可窺見聖詩的作用和貢獻。聖樂在崇拜中佔有重要地位,聖詩更是上主賜給人的寶藏。按聖經一直注重詩歌,從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唱的“井歌”(《民》21:17)到《詩篇》,都是可唱的讚美詩。舊約時期,音樂事工乃由專業人士所負責。兩約之間,崇拜包括了四個主要內容:讀律法書,教導,歌唱,禱告。新約時代,保羅勸勉初期教會“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地讚美主”(《弗》5:19)。

 

耶穌在世時,聖經沒有明顯的唱詩的記載。但是當耶穌和門徒的“最後晚餐”結束的時候,聖經說:“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太》26:30)事實上,崇拜音樂的風格和內容,常常反映時代的文化、習慣和世界觀,所以不斷變化。由於這種變化,聖詩變得豐富多姿,更能榮神益人。現把崇拜聖詩和教會詩歌的發展簡述於下:

 

一、中世紀時期

中世紀時,有人將當時流傳的聖詩彙集成冊,稱為安博羅西清唱(Ambrosian Chant),以及格里高里清唱曲(Gregorian Chant)。這些清唱聖歌的曲調一般比較沉靜單一,現代人可能會認為太古板。但是吟唱起來能使人專注於從內心頌讚神,與神有靈交。它們流傳至今,成為崇拜音樂歷史的一部分,對其後的許多音樂大師,具有很深的影響。

 

二、宗教改革時期

十六世紀宗教改革以後,引發了教會音樂的發展。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寫了一些聖詩,其中一首《堅固堡壘》(A Mighty Fortress is Our God,《見生命聖詩》第50首),激勵信徒與撒但打屬靈爭戰,並靠主得勝。巴赫(J. S. Bach, 1685-1750),這位有名的古典音樂家,近代音樂之父,是非常虔誠的基督徒。他的信仰深受馬丁路德的神學影響,在教會以音樂事奉多年,常在作品原稿的開頭寫上“J. J.”(意為“耶穌幫助我”),樂章結束處則註明“S. D. G.”(Soli Deo Gloria,意為唯獨歸榮耀於上帝)。他一生寫了許多清唱劇(Cantatas),聖樂曲(Oratorios),和頌讚聖詩(Anthems);與他同時代的韓德爾(Handel, 1685-1759),深感於上帝的榮耀、莊嚴和權能,在短短的三個星期內,寫出了有名的彌賽亞神曲(The Messiah)。他聲稱自己寫的時候,真是深受聖靈感動。這部大合唱每次演出,都感動無數聽眾,甚至英皇喬治也在演奏會上情不自禁地肅然起立。這些音樂大師,以虔誠崇敬的心,認識到上主是創造者,配得我們敬拜。所以他們用音樂對上主作出回應。他們的作品完全是為榮耀上主,奠定了“以上帝為中心”的崇拜聖樂基礎。

 

 

三、清教徒時期

十六至十七世紀清教徒運動(Puritan Movement, 1558-1660)時期,清教徒認為當時英國教會的崇拜及事工,包含太多傳統、儀式等人為的東西,應予改革。清教徒主張吟唱《詩篇》,他們把《詩篇》加上韻律節拍,在教會崇拜中使用。瓦茲(Isaac Watts, 1674-1748)是清教徒聖詩的大師,被稱為“聖詩之父”。他寫了許多取材於《詩篇》的聖詩,如《主治萬方》(《詩篇》72篇,見《生命聖詩》第16首),《普世歡騰》(《詩篇》98篇,見《生命聖詩》第89首)等。他也有許多詩歌引導我們把心思集中在基督的十字架,如《奇妙十架》(見《生命聖詩》第122首),《主在十架》(見《生命聖詩》第119首)等。

 

四、教會大復興時期

18世紀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 1703-1791),在英國和美國引發起靈性大復興。他的兄弟查理‧衛斯理(Charles Wesley, 1707-1788),則寫了不少激勵信徒敬拜景仰神的聖詩,例如《神聖的愛》(見《生命聖詩》第44首),《奇異的愛》(見《生命聖詩》第178首)等。同時期,出現了許多優秀的聖樂作者和深邃的聖詩,如古柏(William Cowper, 1731-1800)的《寶血活泉》(見《生命聖詩》第173首),牛頓(John Newton, 1725-1807)的《奇異恩典》,海柏(Reginald Heber, 1783-1826)的《聖哉三一》(見《生命聖詩》第5首),瓦弗德(William Walford, 1772-1850)的《禱告良辰》(見《生命聖詩》第427首),托普雷(Augustus Toplady, 1740-1778)的《萬古磐石》(見《生命聖詩》第190首)等等。教會音樂的蓬勃發揚,並與信仰的復興緊密相聯,是靈性復興的產物。喜愛現代音樂的信徒,不一定欣賞上述等人聖詩的曲調,但我們一定不能忘記,這些作者的詩詞中,所蘊含的以上帝為中心的豐富內容。我們應當把“以上帝為中心的崇拜”的傳統,留給我們的子孫。這是聖靈賜給普世教會的寶藏。

 

五、十九世紀福音詩歌興起時期

十九世紀美國的一些詩歌作者,如盲人女作家克羅斯比(Fanny Crosby, 1820-1915),桑基(Ira Sankey, 1840-1928)等,寫了大量福音詩歌。例如Crosby的《有福的確據》(見《生命聖詩》第414首),Sankey的《主是磐石》(見《生命聖詩》第289首),韓基(Arabella Hankey, 1834-1911)的《愛傳福音》(見《生命聖詩》第263首),摩爾(Joseph Mohr, 1792-1848)的《平安夜》(見《生命聖詩》第93首),斯克里文(Joseph Scriven, 1819-1886)的《耶穌恩友》(見《生命聖詩》第433首)。這些詩歌著重個人與基督的關係,屬於靈修、鼓勵和傳福音的性質。曲調則多採自美國建國期間的民歌和內戰前後的歌曲。

十九世紀許多年輕信徒,回應慕迪(D. L. Moody)和莫特(John Mott)的呼籲,獻身傳道,成為宣教士。於是把這些福音詩歌也帶到亞洲、非洲和南美。中國基督徒對這些詩歌甚為喜愛,得到靈性上的滋潤和激勵,所以這些詩歌在中國教會保存了下來。廿世紀三十年代,內地出版了《普天頌讚》, 收集了大量這類優美的傳統詩歌。

同時期,內地一些教會、福音機構和傳道人,也編印了一些詩歌集,例如《聖徒心聲》、《聖徒詩歌》、《靈糧短歌》、《復興詩歌》、《伯特利詩歌》、《頌主詩集》、《基督徒詩歌》、《晨星詩歌》、《詩歌》等等。這些詩歌本中,有許多是中國傳道人和信徒自己創作的新歌,但仍然受到十九世紀福音詩歌的很大影響,以享受與上帝的靈交、團契為主。二十世紀中期,香港教會和團契,也把福音詩歌收集成《青年聖歌》專集,使用至今。

 

十九世紀的福音詩歌,絕大多數歌詞是指向基督徒,而非像中古時期崇拜聖詩那樣,專注於敬拜上帝。例如《在花園裡》(見《青年聖歌綜合第一冊》第73首),述說信徒與主耶穌交通的個人寶貴經驗,因此不是一首敬拜用的詩歌。但是這些福音詩歌對信徒靈命的提升,促進傳福音的熱忱,以及對教會的造就所起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除此之外,這個時期也有一些單純歌頌、讚美上主的聖詩,如包博(Carl Boberg, 1859-1940)的《你真偉大》(見《生命聖詩》第12首),從述說上帝創造的精博廣大,到回顧救主在十字架上成就的赦罪救恩,進而瞻望主再來的榮耀,作者自內心發出了“你真偉大”的歡呼。配合瑞典民歌的旋律,唱起來真會讓我們不由自主地跪下,向偉大的神“謙恭地敬拜事奉”。

 

六、現代詩歌蓬勃時期

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非洲黑人的爵士樂(Jazz)在美國廣為流行,後來在演奏中加上一些搖擺的舞蹈姿勢,發展成為“搖滾樂”。到了廿世紀六十、七十年代,美國反文化運動嬉皮士興起,搖滾音樂吸引並籠罩著年輕的一代。西方教會也順應這潮流,用搖滾樂的輕快曲調譜寫教會歌曲,配上屬靈字眼,稱為“福音搖滾樂”。有人為了避免“搖滾”這名稱,就稱之“福音流行音樂”。加上靈恩派教會倡導“讚美短歌”,於是現代流行的這些詩歌,逐漸在教會和團契中流行起來。

 

由於這些現代詩歌節奏快,歌詞簡單,容易上口,所以深受年青信徒喜愛。許多教會為了迎合會眾的胃口,或為了吸引青年參加崇拜,就少唱、甚至不唱傳統聖詩,而用現代讚美短歌來取代。這種風氣很快傳到東南亞各地教會,許多華人作曲家和出版商不斷推出新的詩歌,於是傳統聖詩逐漸被擱置,被淡忘。許多年青或者新信主的基督徒,甚至從未聽說教會歷史上還有那麼多深邃優美的聖詩。這實在令人遺憾並使人擔憂!

 

結語:

曾經聽見一位第一次來到教會參加崇拜的新來賓說,他最喜歡也最得益處的,是教會裡的唱詩,聖詩給人一種安穩寧靜的感覺,使心靈得以釋放,跟社會上聽到的嘈雜喧鬧的歌相比,截然不同。就筆者所知,不少人就是由於聽到寧靜優美的聖詩,進來教會崇拜。讓我們藉唱詩與主相遇,相交和相偕,並能在天父所創造的世界裡透過所唱的詩, 歌頌上主,傳揚福音, 榮神益人,誠心所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