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牧分享 ︰路加福音12章13-21節。從論「貪」到喜樂地活著。 羅廣權宣教師
今天的經課中,耶穌在路加福音12章13-21節談論到錢財和家道財產對人之影響。事緣有人希望耶穌幫他向兄長提出分家業。猶太人傳統裡,按律法 (民數記27章1-11節和申命記21章15-17節) 有分家產的習俗要求和做法。一般情況下,仲裁也傳統在城門口與本城長老領袖等尋找解決。因此,雖然我們不知道這人背後之詳情,但這人的要求應該不會是合適時間、人物和要求。所以14節中耶穌清楚表達祂不是這事的「法官」。 而耶穌亦不知有意或是無意指出「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15節), 並在跟著的16-21節講了我們很熟悉的「財寶」比喻 (耶穌在22節起繼續這方面的提醒)。
這個大段落中,耶穌指出人傾向於「貪心、擔心日常所需、怎收藏財富、無止境的積存、求安逸、為生命憂慮」卻總是忘記我們其實並不知明天會如何。的確,在這幾年變化莫測的世界,我們清楚明白一個道理:人生充滿未知,我們也掌握不到明天。但信徒總是要相信一切掌管在上帝手中,我們也只是神的管家,包括我們的財產其實也只是雲煙。中國人總說:「要知足」 。盼望我們在未來莫測的人生中,能夠喜樂地活著並事奉上帝;活也要活得充實和真有意義。
你 們 只 當 說 : 「 主 若 願 意 , 我 們 就 可 以 活 著 , 也 可 以 做 這 事 , 或 做 那 事 。 」(雅 各 書 4:15)
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