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牧分享︰路加福音9章51-62節 跟從主的提醒 羅廣權宣教師
今天的經課之一是路加福音9章51-62節。其實,第9章對於今天作主的門徒有很多提醒。耶穌在路加福音9章開始的時候,差遣和給能力十二門徒去宣傳神國的道和治病。後來,門徒回來覆述所行的事後,耶穌帶他們走,並施行了餵飽五千人的神蹟。然後在和門徒的對話中,耶穌就承認了基督的身份。後來告訴門徒「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9:23)這提醒。9章24-27節可看為23節的補充和解釋。再跟著有登山變像的事件(9:28-36)又有門徒爭論誰為大的事(9:46-48)。其實到這裡,門徒對自己的身份也同樣明顯漸漸更清楚,他們所經歷的、聽見、看見的都堅固信心。所以,當有人不接待他們時,已經忘記耶稣在9章5節時提到的不接待他們的守則:「凡不接待你們的,你們離開那城的時候,要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見證他們的不是。」。可能因為 “此一時不同彼一時” 的心態,也可能表達到他們直覺有身份、有權柄、有能力後的不同價值決策,所以會問耶穌是否處罰 :「主啊,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做的嗎?」。耶穌的回應是責備他們,稱祂來是要救人(9:56)而不是為顯公義的罰人、滅命。第9章最後用幾個耶穌回答想跟從祂的人作結。
9章如此大的篇幅,內容上明顯有關連,跟怎樣作主門徒有關。首先,作主門徒是一定背起十字架來跟從耶穌;一定有使命和責任;心態、作為和說話也有要求;面對有能力和權柄時,如何運用也有提醒……。假設我們沒有這準備和行動,結果就只是成了57-62節的例子。聖經其實沒有信徒和門徒的分別,大使命告訴我們的也是成為主的門徒。我們作主門徒的,要細看第9章對作主門徒的提醒是什麽。求主幫助我們。
2025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