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牧分享(2025.2.1)

教牧分享 ︰受託主日                                                                                                            陳瑞梅宣教師

若有人委託你辦一件事,表示你是被重視,被委託去辦理事務。一般而言,受託者只是按吩咐處理事務。作為受託者,他不能隨自己意思而行,仍需要按委託者的意願而行。

「受託」是基督教其中一個很重要的信仰基礎,因為上帝在創造人類之時,將管理萬物的權柄交託給人類,要人們負起治理的責任(創1:28) 。今天,作為基督徒,我們都是上帝的管家,作管家是出於上帝的揀選,「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約15:16),我們只是被揀選按才幹分派管理上帝的事。
從新約聖經中,耶穌曾多次提及「管家」的比喻。在(太25:14‐15)耶穌在「按才幹受責任」的比喻中,解釋了我們每個人都有上帝所賜予的天賦,才能……。我們各人也當盡本分發揮天賦才能服事上帝。其次,耶穌在主人和管家的比喻中,指出了無論我們有什麼才能或本領,我們只是一個管家。唯有上帝才是萬物的主人,上帝將管理的責任及權柄交託給我們,也要求我們要做一個又良善又忠心的管家,並隨時準備要向主人交賬。

今天是受託主日,我們會在崇拜中進行受託儀節,即表示我們願意接受上帝的託付,負起分擔教會聖工的發展、拓展福音廣傳的使命。這是一個很好的傳統,因為藉著受託儀節,一方面能使我們明確地知道自己的負擔和使命,另一方面更使我們清楚明白自己的身份,是上帝所揀選的人,並接受上帝和教會所託,共同攜手建立教會,帶領弟兄姊妹一起事奉上帝,服務友鄰。

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