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牧分享 ︰不再分男女等級的信仰 蒲錦昌牧師
「其實,你們藉著信,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上帝的兒女。你們凡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披戴基督了: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不再分為奴的自主的,不再分男的女的,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既然你們屬於基督,你們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加3:26-29,《和修本》)
不少古代社會,都有男女等級的思想和分工的制度,舊約時代的希伯來文化、新約時代的希羅文化和中國古代文化都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男主外,女主內」又或者三綱五常的「夫為妻綱」便是。至於聖經中的男女關係,到處都可以看到這種女性附屬於男性的經文和例子。例如,撒拉依附亞伯拉罕、利百加依附以撒、雅各更有四個妻妾便是。至於舊約十誡中的第十誡「不可貪戀你鄰舍的房屋;不可貪戀你鄰舍的妻子、奴僕、婢女、牛驢,以及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分明是以男性為對象而說的誡命,女性不過是附屬於男性如財富一般的「一切所有」而已。
那麼,基督信仰是否也承繼這種思想呢?男尊女卑是否上主創造中對兩性關係的設計呢?這是一個不容易回答的問題。不單只不同教會傳統和宗派有不同的看法,聖經研究學者也有不同的解讀。例如,有宗派教會不單只不容許女性擔任聖職,甚至連踏上講台也不可以,並認為這是聖經的教導,依據是提前2:12:「我不許女人教導,也不許她管轄男人,只要安靜。」保羅便是這種思想的支持者,只要看看保羅在以弗所書第五、六章及歌羅西書第三、四章家庭以男性為中心的教導便可以知道。
保羅的神學思想是否真的如此?只要大家讀讀加拉太書這卷保羅事奉較早期完成的書信,便會發現基督信仰在新約時期以希羅文化為背景的社會所作革命性的主張。在基督信仰裡,不論男女都可以成為上帝的兒女,都可以承繼亞伯拉罕的產業。使徒行傳所記載女信徒的見證便足以證明這個信仰對男女關係的影響力。在使徒行傳18章第一次出現的亞居拉和百基拉夫婦,在後來的敍事中竟然變成以妻子百基拉排先(徒18:18),在男尊女卑的社會這是個異數。作為早期教會歷史重要文獻的使徒行傳,已把基督信仰的革命性表達得一清二楚。加拉太書的神學思想,便為她們的事蹟加以肯定和賦予救贖論及教會論的神學意義。
回看香港教會歷史,基督宗教(包括天主教和基督教,至於正教在港則歷史較短及人數較少)在撫養女棄嬰、女子教育、反蓄婢運動、反納妾立法運動(一夫一妻制立法)等,均作出了重要的貢獻,一改女性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地位。沒有香港早期差會、傳教士、本地牧者及信徒領袖的見證,我們很可能也享受不到今日男女平等的成果。
中華基督教會創會時已認同男女平等的信念,也有女牧師的設立。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是最早按立女牧師的教會之一,也最早有女牧師擔任整個教會的領袖。合一堂曾經有一段短時間,四個單位堂的堂主任都是女牧師。到今日,基督教香港信義會出過女監督,基督教香港崇真會現任的會長也是由女性擔任。這樣看來,教會經過差不多二千年的發展,已經藉信仰而改變了周遭的文化和自身,也會繼續以信仰的精神來創造未來的歷史。
盼望有一天,種族、性別和階級的分別都成為過去,人人在主裡都享受到真正的自由!
3月8日